竊盜

刑事犯罪 其他 1965 次瀏覽
我因為竊盜被告 當時法官判賠1萬五元 當時的我沒有那麼多錢所以我分發了三次給他 可是給完第二次法官就判緩刑2年了 我三次都各給五千 因為被害人是一個阿嬤手腳不方便法官有同意說交給他孫子來處理前面兩次都是我在被害人阿嬤面前給的 第三次是我直接拿給他孫子 我當時在工地做工我沒有卡可以用匯的給他 所以我面交 但是他孫子並沒把五千給他阿嬤 法官有打電話問被害人被害人說沒拿到然後法官就把我改判7個月了 我想問一下這有辦法結局嗎?這是我照我弟的說法打的 他老婆懷孕他也知道自己一時衝動彌補了 我們這雖然沒有匯款證明但是有臉書聊天紀錄確認收到這樣是可以的嗎?麻煩各位幫幫我弟 她現在是被通輯當中我們都很擔心他在哪 麻煩各位律師大人
df4fe8a8用戶 發表於 2019/11/04 22:36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修改於 2019/11/08 11:10
    回覆諮詢(1935)、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若您確實有給付和解金,而法院仍撤銷緩刑,您可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抗告,並提供臉書聊天紀錄作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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