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代書代款 算高利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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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今年因為缺錢 找上高雄已經民間代書借款 當初說一萬元 利息250元
我因急用就跟代書借了20萬元 還要扣15%手續費外加6000元帳管費 ,同時扣押了我自然人憑證,渣打存摺與提款卡
並叫我同時簽20萬與30萬的本票
合約內容是:每個月的發薪日,代書就好從你帳號先提領1萬5,一萬是本金,5千是利息
就這樣要連續還款20個月,其次 因為我帳號被人盜用,導致變成警示户,代書我沒照合約內容走,要告我詐欺


問題:第一次扣款5000/200000=0.025
剛好在他們說的利息範圍
但20個月利息都5000元  會算重利嗎?
半年利息就6萬  已經超過30%
我算過 只要到了15萬之後 利息都超過3分利
這樣不算重利嗎?
被盜用後我也已經去報案了,也希望每個月能改用現金償還 ,代書堅持要告我,
我因詐騙而導致帳號被凍結,非我自行毀約
而且我也願意用現金償還,這樣算詐欺嗎?
f8c0c968用戶 發表於 2019/11/05 02:47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08 16:42
    回覆諮詢(1923)、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是否構成刑事上的重利罪,需要符合一定的要件,例如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並非利息高就會構成重利罪。
    2.另外,民法有規定年息超過20%的部分,債權人無請求權,因此您就年息超過20%的部分可以拒絕給付,但之前已給付超過20%年息的部分,因對方是依契約取得,因此您無法請求對方返還。
    3.依您所述,若您之前一直都有還錢,而帳戶被凍結後亦有償還債務的意願,應該不會構成詐欺罪。
    4.建議您備妥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依照實際情況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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