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
婚姻.監護 離婚 520 次瀏覽在雙方談不攏,想了解,男方堅持要監護權,但並無法好好照顧小孩,卻只能由阿公阿嬤照顧,女方,從小孩出生樣樣能親力親為的照顧小孩,男方因欠債務(銀行貸款)尚未處理,一點責任感沒有,女方想訴請離婚,要求監護權,這樣可以嗎?
在雙方談不攏,想了解,男方堅持要監護權,但並無法好好照顧小孩,卻只能由阿公阿嬤照顧,女方,從小孩出生樣樣能親力親為的照顧小孩,男方因欠債務(銀行貸款)尚未處理,一點責任感沒有,女方想訴請離婚,要求監護權,這樣可以嗎?
您好, 1.若您要訴請離婚,須有構成民法上之離婚事由,才可能成立。 2針對小孩之監護權,若協議不成必須交由法院,法院決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建議委請律師,較能清楚表達以爭取該監護權。 3.本件有無訴訟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請問您的地點在哪裡呢?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您好 1、您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裁判離婚訴訟,並於同一個訴訟中,一併處理監護權、扶養費與探視權等問題 2、如果對方並無照顧子女的事實,子女判給您單獨監護的機會大 3、因為雙方談不攏,所以只能透過法院來判 4、本律師處理監護權與離婚案件經驗豐富,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ao進一步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現今實務上主要離婚以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2.上述離婚條件建議可蒐集事證與律師諮詢了解是否有達重大事由之認定。 3.監護權也可在訴訟中主張對方不負責任:如小孩未滿一歲,法院也較可能依照幼兒從母原則,判監護權予您。 若您有遇到任何法律上的問題,我們有提供30分鐘的免費電話諮詢服務 可以再與我們聯繫~~~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歡迎與我們聯繫以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跟我們以line進行線上諮詢是不收費的,您可以放心加入我們的帳號以讓我們初步與您討論您遇到的問題
您好: 訴請離婚需有民法第1052條之事由,而依您所述若未成年子女主要由您照顧,則爭取親權應有空間。 惟是否有離婚事由尚不明確,建議就離婚事由部分與律師諮詢判斷。而離婚、親權乃至於扶養費用可於訴訟中一併請求法院裁判。
您好 離婚、監護權可以單獨談。若無離婚事由,而夫妻已分居達6個月以上,亦可以聲請單獨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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