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存摺封面銀行帳號給詐騙集團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1367 次瀏覽我最近有參加一個類似虛擬貨幣的,有比特幣、國際黃金、以太坊、萊特幣、國際白銀、美元日圓的、我們工作是外匯做單人員,他說不用資金公司會幫我們出1000元,然後做單之後金額到2000就可以提領了,但是提領要拍本人存摺封面銀行帳號給他審核、請問如果只拍存摺封面給他會不會構成人頭帳戶呢?如果還要拍身分證會不會被詐騙盜用呢?
我最近有參加一個類似虛擬貨幣的,有比特幣、國際黃金、以太坊、萊特幣、國際白銀、美元日圓的、我們工作是外匯做單人員,他說不用資金公司會幫我們出1000元,然後做單之後金額到2000就可以提領了,但是提領要拍本人存摺封面銀行帳號給他審核、請問如果只拍存摺封面給他會不會構成人頭帳戶呢?如果還要拍身分證會不會被詐騙盜用呢?
您好 1、如果提供個人帳號,會被當作洗錢工具,成為人頭帳戶 2、依照您的敘述,您遇到的很明顯是詐騙,切勿提供個人資料或身分證,避免遭非法利用 3、本律師處理過不少跟您類似的案件,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發問人透過本平台詢問,因身份匿名,且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這種投資貨幣通常都是詐騙集團,建議可以先詢問165反詐騙專線,以免受害。 若您有遇到任何法律上的問題,我們有提供30分鐘的免費電話諮詢服務 可以再與我們聯繫~~~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歡迎與我們聯繫以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跟我們以line進行線上諮詢是不收費的,您可以放心加入我們的帳號以讓我們初步與您討論您遇到的問題
您好: 一本人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多年,妥善處理過很多類似案件(可以參考本人之『阿光律師』部落格及粉絲團)。 二就您所述狀況,若事後沒有任何款項匯入您的帳戶,就不會有事情,反之,則建議委託本人協助辯護。 三茲將本人擔任檢察事務官及之後擔任律師,就此類案件的心得簡單歸納為下列幾點供參: 1.提供帳戶或門號均可能構成幫助詐欺或洗錢等罪名 提供帳戶會構成犯罪,但門號一樣是應該好好保管不應隨意提供他人使用之物品,實務上與提供帳戶相同,詐騙集團持以詐騙他人,則提供者很可能會認為成立幫助詐欺取財及洗錢等罪名。 2.什麼是不確定故意? (1)常見問題:此類案件之被告大多認為自己也是被騙帳戶之被害人,為何會涉嫌犯罪? (2)就此,實務上係以『不確定故意』或『未必故意』來說明此類犯罪之主觀要件,因為提供帳戶或門號者,絕大部分或許不確定收受者要拿去做什麼,但刑法上的故意不是只有一般人傳統理解的故意(這個法律上叫做直接故意,比如A與B爭吵,A打B,A主觀上【就是A腦袋裡想的】就是要傷害B),還有一種故意規範在刑法第13條第2項,叫做『未必故意』,是指『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不違背其本意,以故意論』,意思是說或許不是知道並想要導致某種犯罪結果,但『應該知道會發生某種犯罪結果』。 (3)實務就此類犯罪的說理:『金融機構開設之帳戶為個人理財工具之一種,且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事關個人帳戶安全,專有性甚高,依通常情形,除非係與本人具密切親誼關係者,否則殊難想像有何理由交付予他人,稍具通常社會歷練之一般人,依經驗法則即知應妥善保管該等物品,以防遭他人冒用,縱偶因特殊情況須將該等物品交付予他人,亦必深入瞭解該他人之可靠性與用途,再行提供使用。兼以邇來利用人頭帳戶以行詐騙之事屢見不鮮,詐欺集團以購物付款方式設定錯誤、中獎、退稅、家人遭擄、信用卡款對帳、提款卡密碼外洩、疑似遭人盜領存款、網路購物、友人借款等事由,使被害人誤信為真,詐騙被害人至金融機構櫃檯電匯,抑或持提款卡至自動櫃員機或由網路銀行依其指示操作,轉出款項至人頭帳戶後,詐欺集團成員隨即將之提領一空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且業經政府多方宣導,並經媒體反覆傳播,而上開詐騙方式,多數均係利用他人帳戶,作為恐嚇取財或詐欺取財所得財物匯入、取款以逃避檢警查緝之用之犯罪工具,是依一般人通常之知識、智能及經驗,當可知悉向陌生人購買、承租或其他方法取得帳戶者,多係欲藉該帳戶取得不法犯罪所得,且隱匿帳戶內資金之實際取得人之身分,以逃避追查,是避免本身金融機構帳戶被不法行為人利用為詐財之工具,應係一般生活所易於體察之常識』,並以此認定提供帳戶者主觀上有不確定故意。 3.洗錢防制法第14條規定:「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洗錢罪名成立,並不符合刑法第41條「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的要件,故無法易科罰金。 4.建議您預約時間至所詳談,委任本人辯護,決定具體辯護策略。 本人LINE ID:who776 其他資訊,請網路搜尋『阿光律師』粉絲團及部落格,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您好,就您所述目前可能會遭檢方以詐欺幫助起訴並且全台各地可能都會分案;您可一併請求合併偵查,後續可能再另遭被害人附帶民事求償(被害人因詐騙所損失金額),有無刑事答辯空間爭取無罪或是和解爭取緩刑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當初對話記錄應妥善保存,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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