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家人帳戶被三方詐騙提高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287 次瀏覽因為買賣虛擬幣自己本身帳戶變警示,也是被三方詐騙,我賣給B,提供了我的帳戶,後來變警示戶才知道匯款給我的是C,但C是被詐騙的,因為帳戶是我的,所以通報165,我現在是被告 我因為需要錢和想要賺錢,所以有用媽媽的帳戶繼續買賣虛擬幣,我確實有僥倖的心態,覺得自己應該不會這麼倒霉又遇到,因為有請對方提供資料,但還是又遇到三方詐騙了,請問我這樣法官會認為我是故意嗎?我是否會被判有罪?事件剛發生不知何時才會通知去做筆錄,警方通知做筆錄時是否媽媽也要一起去,還有請律師的話是否能變無罪,因為人在高雄所以也想了解律師費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