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逼著簽字怎麼辦
婚姻.監護 離婚 679 次瀏覽男方現在堅持要簽字離婚,原因是女方的講話脾氣跟個性!覺得從婚前到婚後都沒改變!女方不願意離婚。男方說好聚好散簽字離婚,若女方不願意,男方會搬離原住處6個月後去法院訴請離婚。男方並告知女方,手機裡有女方跟別人傳LINE說男方不是的對話以及極端的言語。請問這這樣上法院判離婚的機率高嗎?女方不願意離婚,希望能為了孩子
男方現在堅持要簽字離婚,原因是女方的講話脾氣跟個性!覺得從婚前到婚後都沒改變!女方不願意離婚。男方說好聚好散簽字離婚,若女方不願意,男方會搬離原住處6個月後去法院訴請離婚。男方並告知女方,手機裡有女方跟別人傳LINE說男方不是的對話以及極端的言語。請問這這樣上法院判離婚的機率高嗎?女方不願意離婚,希望能為了孩子
您好, 1、您不想離婚可以拒絕簽字,對方搬出去住六個月,也不會讓法院因此就判決離婚。分居六個月就可以離婚的說法,是常見的錯誤觀念 2、如果您對於婚姻關係破裂沒有過失,對方提出離婚訴訟,在律師協助下,男方可能敗訴,法官不准離婚。 3、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發問人透過本平台詢問,因身份匿名,且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 1.若無意願協議離婚,則男方僅能透過法院訴訟方式離婚。 2.惟法院訴訟方式離婚需有法律上事由,我國並無分居6個月之離婚事由,應回歸雙方婚姻是否已生破綻難以維持而定。 3.前揭標準涉及法官的自由心證,男方目前主張未必能有理由,後續應如何處理對您較有利建議應就整體婚姻狀況與律師諮詢判斷。
您好 若您無意離婚,可以不簽字。對方之後若採訴訟方式離婚,也必須有民法1052條法定事由,否則對方未必會勝訴;另外,分居也不是法律上離婚的法定事由。 法律問題建議尋求專業協助,倘有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律師辦理之需,您可點入本人資訊頁面,循任一聯繫方式洽詢。
您好, 1.若您不願離婚,可以不簽字。 2.若您想採離婚訴訟的方式,分居六個月不當構成離婚事由,須有重大難以維持婚姻之情事,才可能會判決離婚。 3.本件有無訴訟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進入訴訟是否會判准離婚,還是得看證據。男方搬離住所六個月,不代表婚姻一定會判離,還是得看證據而定。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您好: 本所曾承辦與您情況類似的案件。 分居6個月並非法定的離婚事由, 尤其分居的理由如果又不是可歸責於妳的時候, 對方未必能就此訴請離婚。 具體在婚姻關係中如何主張並未達於重大破綻而無法維繫, 需綜合檢視你們婚姻關係中相關事件與證據, 建議如果對方真的訴請離婚,可以盡快與本所約詢, 待瞭解相關背景後,為您評估如何防禦與評估後續。
您好:倘雙方僅有個性問題難認婚姻發生重大破綻,就算對方訴請離婚也未必會勝訴,原則上您在訴訟上稍有讓步並減少針鋒相對的場面,不至於遭判決離婚,但是這樣的婚姻關係相當辛苦,如您是為了小孩經濟生活,法律上尚有許多其他方法,不必勉強自己。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 ID:lawyerc或線上預約諮詢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請問您的地點在哪裡呢?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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