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能構成誹謗商譽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2947 次瀏覽事實經過: 對方跟我購買產品,因工廠包裝標示與我標示不相同,有先詢問我,我告知我採取實際尺寸量測的方式標示,叫他可以試試看,而對方採取包裝中產品量測及擺放,而在溝通過程中,因產品也比我們測量少了一公分,我們也針對此問題,向對方道歉,但於事後對方於公開平台中,明指我們店名及指摘圖片跟部分對話,並在文章中描述我們對產品的尺寸灌水騙人,也有提及我說謊賠錢就沒事了,可以繼續騙其他的顧客,我在搜尋店名時發現該篇文章,也發現發布時間是為我們當初溝通後的一個小時,當下我與對方透過買賣平台洽談撤文及澄清,但對方不願意跟我說別人看到後怎麼想是別人的事情,並丟出我上述所說包裝中的產品照片回覆我,對話結束,而該平台我並不能針對這件事去做任何的澄清。 問題: 1.請問該事件是否足以構成此罪? 2.如果構成我應該主張甚麼? 3.我應該提供何種證據及資料? 4.如果無法構成,請問我應該如何恢復自己的商譽? 5.在主張時應避免提及甚麼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