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用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456 次瀏覽不好意思,請教專業人員如何處理我家事問題 先敘說目前狀況 我與前任女友未婚產下一子,但因雙方真的不適合而分開了,小孩現在在女方那邊。 在未分手前女方因為說要讓自己有保障,有凝定一份未成年子女協議書,監護權在女方內容包含監護權歸屬、撫養費、探視時間 從簽署到現在我都有按照協議書內容去實行我對小孩的義務,但女方確未按照協議書內容(寒暑假)可帶回家裡過夜照顧,且分開後平時探視僅幾小時,也未讓我帶回家過夜,現在卻以疫情拒絕我去探視! 另家中因長輩出嚴重意外,導致父母無法工作,且我每月要給於孝親費金額,而且當初自己也有辦信貸付醫療費用。 想請問: 1.對於女方未依協議書實行應履行協議,我能不能到家事法院更改協議內容 2.關於撫養費用,我知道我需要盡父親責任支付,但現況已無法繼續負擔當初協議書內的支付費用,請問要怎麼處理.... 3.女方目前有找到新的交往對象,且小孩對男生稱呼為爸爸,是不是有侵犯到親權的部份,對於小孩監護權我可不可以去爭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