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銀行法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671 次瀏覽事實經過: 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辦理國 內外匯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扣案已繳交之犯罪所 得 問題:請問各位大律師..七月中一審判決如上 是否有解決方案? 因友介紹誤入﹝地下匯兌﹞被判銀行法 至今友人(介紹人)都被判緩刑五年 義務勞務 我因為之前有前科被判易科罰金..沒有緩刑也沒有勞務 我該怎辦 是否爭取上訴二審? 三審? 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推算一週內會收到 家裡還有二老要撫養.還有一位五歲兒 家父66歲已退休 家母60歲癌症化療中 情況緊急 請大家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