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不轉讓寵物晶片
其他
民事侵權
1880 次瀏覽
您好,先前前男友領養一隻貓但晶片登記在他朋友名下,事後前男友不繼續飼養並以line 詢問我是否可以接續飼養,我答應了並請晶片人協助幫忙轉讓晶片,但他拒絕並且失聯,前男友也不積極協助居中協調。
當時我因怕貓咪被兩位惡意丟棄所以還是先接收並且飼養了四年。
現如今貓咪已經六歲,為了後續能給貓咪更好醫療照顧,希望能在寵物險投保最高年齡(7歲)前投保,晶片主人必須為我本人才可投保。更重要的是後續可能有出國長居計畫,需帶貓咪出境。
兩週前電聯登記晶片人,接通後請他幫忙回傳委託轉讓相關資料,他在電話中回覆沒問題,但掛斷電話後從此失聯,電話、簡訊惡意不理不接。
詢問動保處得知一定要有原晶片登記人資料才可辦理轉讓,另一個方式為以撿獲走失動物辦理,若他不將貓咪領回我可以辦理領養,但有兩個風險為:一、動保處連繫他時,他有可能為逃避棄養罰款而將貓帶回。二、開放領養時若有其他人也登記領養我必須抽籤,並沒有優先領養權。
故最保險能將貓咪留在我身邊的方式為提起民事訴訟,想請問此情況是否可提告,勝訴的機率有多大?
若提告前想先寄送存證信函但不知道他的地址,該如何向法院遞申請狀。
謝謝
109ea5d0用戶
發表於 2022/07/26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