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挾怨偕同客戶誣告公司背信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919 次瀏覽我司經營期間於110年12月20日應徵一位員工(林宗慶L122998045)該員到職後頗位老闆器重 因而自大屢屢犯錯後均不承認並將過錯推托於其他員工致其他員工紛紛離職無奈下老闆 只好請他找自己身邊能力及配合度可以的朋友進公司而該員漸漸的也凸顯他的企圖心意欲 兼職擔任公司法律顧問經老闆不同意後心生歹念屢屢私下與客戶建交假意給客戶好處少算 費用危害公司利益取其客戶信任後誣蔑公司並傳出私下邀約客戶見面(對於公司員工亦同) 令公司不堪其擾且於任職滿3個月後屢屢向公司提出調薪要求再度被駁回後更挾怨報復 利用職務之便於111/4/16於客戶群組中胡亂發表個人意見且將應給予客戶的板數誤報後 要求其更正並於表面上答應私底下沒有執行...種種行徑到致客戶對我司產生各種誤為 該員在職時持續給客戶錯誤訊息並於被我司發現後迅速離職更而持續慫恿客戶誣告公司 詐欺侵占鄧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