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監護宣告之人財產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1384 次瀏覽您好: 小姑(101年受監護宣告,監護人是F)無子女,無父母 有兄弟姊妹(A、B、C、D、E)。 平常住安養中心,在110年6月死亡。死亡時戶頭只剩下95元。 在106年時小姑名下有現金約1000萬,不動產5筆。 監護人(F),財產清冊管理人(A)沒有做財產清冊,小姑的土地被賣掉1筆(沒有經過法院同意) 從旁得知,小姑的錢都被A、B、C、D分光了 土地被賣掉一筆的錢也被分掉了 試問: (1)現金部分:A、B、C、D 有構成侵占罪嗎? (2)不動產部分:受監護宣告的人,在沒有法院的同意下賣土地,有構成什麼罪? (3)如果(1)(2)犯罪成立,那A、B、C、D,以後可以分小姑的遺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