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結書這樣書寫有法律效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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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才剛登記沒幾天,小孩還在肚子裡(8個月了),他最近為了小事提離婚,一直打電話給我說要離婚,我一直想溝通,畢竟登記了就不要輕易說離婚,有事情就該溝通解決。但他卻沒有顧慮到我是孕婦的情況下,也沒有要各退一步,尋找雙方都能接受的點,把我氣到肚子很痛,簡直把結婚當兒戲。
現在他又不想離婚了,不知道是不是要跟我搶小孩,所以我想跟他簽切結書,要他保證之後不能再因為胡亂吃醋就說離婚,不然小孩的監護權是我的。
請問到時候上法院離婚,我能利用切結書爭取得到監護權嗎?
假如可以,那是否需要公證?
8232e119用戶 發表於 2019/11/06 10:26

3 位律師回答

  • 石志堅律師
    石志堅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6 11:52
    回覆諮詢(39)、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7)

    您好:
    關於小孩子的監護權,法院需依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之並參考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並非一只切結書即可決定小孩子監護權之歸屬!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6 14:05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1)你先生縱然以切結書承諾「不能再因為胡亂吃醋就說離婚,不然小孩的監護權是我的」,雙方有爭議鬧上法院時,上開承諾不能拘束法院,法院會依照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為優先作出裁定。
    (2)不過,如果你先生願意簽這種切結書,簽也無妨,妥善留存將來可視情況作為證據使用。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6 15:18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到法院離婚時,法官會看夫妻雙方哪一方對「難以維持婚姻」這件事情應該負責。如果是先生該負責、您不用負責,則您可以主張離婚,先生就不能主張離婚;這可能會影響到您能否對先生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那麼,要怎麼認定哪方該負責呢?如果說你們雙方簽有這種切結書,雖然不會影響法官對於監護權的判斷,但可能可以作為離婚誰該負責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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