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如何事先規劃以後父母的遺產分配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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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2/2(四)15:30-7個子女曾去調解過,但未調解成功
於北投區公所(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調解,攸關三兒子受爸爸委託至郵局辦理定存,原三兒子生前受託定存金額返還!
依據爸爸法定7位子女大兒子,二兒子,三兒子,小兒子,大女兒,二女兒,小女兒(二兒子委託女兒代理、三兒小由妻子與子代理),實際到場8位關係人協議後取得共識為:
其一,由三兒子之妻依據法定流程申請三兒子相關遺產辦理,完畢遺產繼承後將原爸爸委託三兒子辦理郵局定存金額進行返還。
其二,兩位長輩爸爸暫存予二女兒之有價物品清點,拍照留存。
其三,相關人員債務清點。
其四,爸爸有照料事宜由法定7位子女共同分擔(依據法定順位承接責任),分配每戶一週輪流一日照護。
其五,承上分配原則,礙於三兒子往生後仍需辦理相關除戶等作業,暫時屏除三兒子法定妻子即子女分擔照護事宜,為期半年至2022/05/31止。-------->但2022/5/31之後,無依照此規定來執行~
其六,祖產土地牽扯很多兄弟姐妹(但有很多已往生了),請問這若要留到下一輩要如何處理呢~
想請問此遺產為了避免事後分爭,請問要如何處理,才能最完善大家合平共處呢~
0129a222用戶
發表於 2022/08/08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