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可以不提供繕本嗎?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2565 次瀏覽律師們好,請問,對方律師,在7月中的時候提出陳報狀,但未把繕本寄送給我,那份陳報狀我到現在還不知道寫了甚麼,今天就收到判決,我因為7月中的那份陳報狀內容,我沒有提供答辯,法官認定我後續都沒有再匯款扶養費,認定我 (於3月開庭,當場要求相對人每個月付款扶養費給聲請人,但相對人僅支付5月6月的費用,其後就置之不理,相對人顯然漠視未成年子女成長需求,嚴重未盡保護教養之責,不利小孩之權益,已顯然不適任未成年之親權人) 然後法院這邊也沒有確認就認定我沒有付款,真是暈倒.... 1.我想請問的是對方律師可以不提供繕本給我方嗎? 2.該陳報狀內容嚴重影響判決,我方沒有收到導致無法答辯,而輸了監護權官司 3.抗告的話,如果採用寄件到法院的方式,請問抗告費用1000元要如何繳交? 4.如果抗告的話,是不是該案件之後就開始第2審? 5.我這樣算是被對方律師陰了嗎?還是法律沒有規定要提供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