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電腦使用及社群軟體假身分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723 次瀏覽
各位前輩們好

目前我遇到和法律有關的問題,想來這裡請教一下。

這幾天接到警局通知書才知道前交往對象報了警,

對方指控我涉嫌利用他的個資登入就醫醫院取消他的回診預約和註冊FACEBOOK的匿名帳號對他進行騷擾。

請問如果到時候檢調啟動調查發現做出該行為的人不是我,我是否能對他提出誣告、妨礙名譽等告訴?

再來,我查到「Facebook公司協查的犯罪為:1.殺人罪、2.擄人勒贖罪、3.妨害電腦使用罪、4.毒品罪、5.詐欺罪、6.竊盜罪、7.違反犯罪組織條例、8.違反兒童及性交易防制法、9.其他:持槍殺人。」
以上所述,似乎FACEBOOK無法提供IP給予檢方?
21993f0e用戶 發表於 2022/08/17 12:36

8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2/09/26 15:01
    回覆諮詢(1985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
    1、如果可以舉證對方捏造虛構事實對您提告,您可以提出誣告罪告訴,也可以主張被誣告為由,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精神賠償。但如果對方只有提告,並未傳述毀損您名譽的事實,不構成妨害名譽犯罪
    2、對方提告個資法與妨害電腦使用罪的話,可以向FACEBOOK調閱IP。
    3、為了避免遭警方誘導詢問,建議您務必先跟律師諮詢,模擬做筆錄可能得面臨的問題、討論注意事項後再前往,否則回答錯誤可能導致嫌疑加深,進而有被起訴判刑的可能
    4、本律師有處理過跟您類似的案件,也有成功辯護取得不起訴的勝訴案例,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08/17 14:34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若您可以提出對方捏造事實之證據,您可對其提出刑事誣告罪,亦可對其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
    2.對方若有散布不實謠言於公眾之事,您可備妥證據,對其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3.本件有無訴訟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21993f0e用戶
    發表於 2022/08/17 14:34
    你好,對方註冊匿名帳號與個資法有關嗎?妨害電腦使用是指盜用個資登入醫院系統而非臉書帳號?
  • 21993f0e用戶
    發表於 2022/08/17 14:37
    筆誤,註冊匿名帳號(非用雙方姓名)此舉有違反個資法和妨害電腦使用?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2/09/26 15:02
    回覆諮詢(1985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
    1、取得或利用他人個資,可能涉及個資法
    2、用他人個資登入,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罪
    3、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發問人透過本平台詢問,因身份匿名,且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21993f0e用戶
    發表於 2022/08/17 14:40
    我想提出的點是,臉書這部分,假帳號完全沒有資料顯示,美國方面不會提供IP?因為沒有使用他人個資和盜帳號,行為也不在那九點之內?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08/17 14:43
    回覆諮詢(1985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提到的行為,警方可以向臉書公司申請調閱提供IP
    如果擔心被起訴,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21993f0e用戶
    發表於 2022/08/17 14:46
    我沒有這麼做……目前懷疑他自導自演,對方如果使用公共網路而試圖恫嚇本人,檢調有辦法查出嗎?
  • 胡皓清律師
    胡皓清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8/17 17:15
    回覆諮詢(215)、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25)

    您好,我是恆星法律事務所所長胡律師。
     依您所述如實,可提出刑事誣告之訴,如對方滿足「故意」、「憑空捏造、虛構事實」、「使被告受刑事、懲戒處分」等要件,確可成立誣告罪名。 
    惟針對對方目前提告這案,您需自行提出相關之事證或聲請法院調查相關證據自清(如對方提告個資法與妨害電腦使用罪等,您可向FACEBOOK公司調閱IP紀錄),建議您準備相關事證資料,預約至本所開會討論,以便擬定妥適的對策與日後處理的方向。  
    
    恆星法律事務所 胡皓清律師 
    服務專線:02-77253696 / 0975-65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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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08/17 20:15
    回覆諮詢(4145)、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提告內容,對方得先證明您有利用個資登入就醫醫院回診預約和註冊FACEBOOK的匿名帳號對其進行騷擾等事實行為。再由您依其提告事實進行答辯。若對方無法證明,而其提告內容有捏造不實資訊,則有涉犯誣告罪之可能。由於偵查不公開,被告通常不會於偵查過程知悉告訴人確切提告內容,待收到不起訴處分後會較好判斷。
    
    
                         
  • 林冠宇律師
    林冠宇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08/18 02:30
    回覆諮詢(1679)、最佳解答(41)、獲得感謝(256)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如果得以舉證對方捏造事實,建造虛構情形,可以對其「提出誣告罪告訴」。但無法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2.另外,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
    
    3.針對您的情況,FB可能不會將資料提供給檢方。但避免您在偵訊時受到誘導訊問,還是建議您先與律師諮詢,了解之後案件可能的走向,會比較好保障您的權益。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您案件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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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8/18 10:07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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