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買水晶寄來完全不同的商品, 賣方不理7日鑑賞期公文
消費糾紛 廣告不實 1141 次瀏覽如果已經進入協商, 但賣方仍然不理會消基會判決公文, 我應該如何, 而且語帶攻擊性, 因為長期買水晶知道他市價行情不到500元水晶, 成色及數量都不同, 東西是半成品及破損, 目前準備再向消基會做第2次爭議, 請問律師我應該如何是好, 總金額只2仟5, 對方只願意退回一半, 對方似乎是這方面專家, 長期拿買家當提款機在做買賣 廣告商品與寄來實物不同, 回覆是一物一圖, 即使是大小顆, 都應該是寄來相同吧 EX: 烏拉圭紫水晶, 寄來較低等的巴西水晶 請問他這種行為他算是詐欺嗎? 第2次申訴我應該再準備什麼才好, 後續之言語攻擊截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