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申請房屋保存登記後的所有權歸屬
不動產.土地 其他 1358 次瀏覽事實經過: 土地為兩人共同持有(一人持分一半),土地上建物以前未申請保存登記,一開始為其中一方A當住家使用,A近期想將房子承租做商業用途,想申請房屋保存登記才能獲得房屋所有權狀(以利尋求租金更好的店家租客),A委託不動產公司辦理,向另一方B請求提供土地所有權狀及印章以便申請辦理,因房屋長年被A佔據使用,怕辦理過程中權利會被轉移 問題: 1.擔心提供文件辦理過程中,土地所有權會否有被A全部過戶的疑慮?(因不動產公司為A所找),需注意甚麼?(目前只想到土地權狀提供影本,上面註記 僅辦理保存登記使用) 2.如申請通過,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及持分是否與土地所有權一致(一樣AB各持有一半?),還是會視建造人是誰、申請方的自行描述而定?因建造人為更久以前的長輩,已過世不在,也不知是否有文件佐證為何人建造;委託的申請方不動產公司為A所找,與B無交集,會否有辦理上的疑慮或不公正的可能? 十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