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違約金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488 次瀏覽
我與一位朋友在外租房,租期為18個月。

當初合約中,提前退租的部分寫明:「房屋租賃期間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與甲方辦理租賃房屋終止手續,甲方將扣除一個月押金。(如乙方找到符合甲方要求的租客承租,新租客的起租日期為乙方搬離原房屋日期的第二天起,新租客的租賃期限為一年,新租客的租金價格不低於原價格,則乙方毋需負擔違約金)。」

目前有三個疑問想請教:

1.朋友找到了搬離原房屋日期的第二天就承租的房客,但房東主張我們入住未滿一年就退租,就算朋友協助找到房客,還是需扣一個月押金,請問其主張合法嗎?或是會因為合約中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這句話,而讓房東合理扣一個月押金呢?

2.我目前尚未找到搬離第二天就可承租的房客,若未來房東主張我未找到房客,而需扣「超過一個月」的押金,請問合法嗎?

3.若其主張不合法,我該如何捍衛權利呢?例如主張哪一條法規

目前已就押金與房東來回溝通一個月了,房東不斷表示未依約入住滿期,而想扣押金,很疑惑為何合約上有毋需負擔違約金的條件,還是會被扣押金,再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了,萬分感謝!
c6dd60a6用戶 發表於 2022/08/31 00:22

2 位律師回答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8/31 09:44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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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胡皓清律師
    胡皓清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8/31 12:14
    回覆諮詢(215)、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25)

    您好,我是恆星法律事務所所長胡律師。
    因本案仍有需更進一步確認的細節資訊,建議您準備相關事證資料(如租屋契約、對話紀錄等),預約至本所開會討論,以便擬定妥適的對策與日後處理的方向。
    
    恆星法律事務所 胡皓清律師
    服務專線:02-77253696 / 0975-65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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