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恐嚇/妨害秘密
刑事犯罪 其他 422 次瀏覽想請教以下情形和罪名, (1)將兩人在車內的合照(面對鏡頭,嬉笑,外出服裝)放在社群軟體的頭像是否構成妨害秘密(都有戴口罩)、恐嚇罪,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將對方的在棒球場的背影照放在社群軟體的頭像上是否有妨害秘密、恐嚇罪和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 (3)將對方在室內的背影照放在社群軟體的頭像上是否涉及妨害秘密、恐嚇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4)約共同朋友到對方居住大樓的旁邊地標碰面是否涉及恐嚇罪? 謝謝
想請教以下情形和罪名, (1)將兩人在車內的合照(面對鏡頭,嬉笑,外出服裝)放在社群軟體的頭像是否構成妨害秘密(都有戴口罩)、恐嚇罪,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將對方的在棒球場的背影照放在社群軟體的頭像上是否有妨害秘密、恐嚇罪和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 (3)將對方在室內的背影照放在社群軟體的頭像上是否涉及妨害秘密、恐嚇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4)約共同朋友到對方居住大樓的旁邊地標碰面是否涉及恐嚇罪? 謝謝
您好 1、不構成 2、不構成 3、不構成 4、看相約時告知對方的內容而定 5、如果擔心收到傳票不知道怎麼應對,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您好,我是恆星法律事務所所長胡律師。 依您所述前三個行為應不會構成相關罪嫌,惟第四行為須視見面時之對談內容及行為舉止方得判斷是否涉有恐嚇之嫌,因本案仍有需更進一步確認的細節資訊,建議您準備相關事證資料,預約至本所開會討論,以便擬定妥適的對策與日後處理的方向。 恆星法律事務所 胡皓清律師 服務專線:02-77253696 / 0975-652-043 Line ID:@848xsefj (恆星法律) Facebook搜尋:恆星法律事務所 Instagram:staratlaw (胡皓清律師) 真誠|專業|堅持到底 兼顧「情」、「理」、「法」 您的幸福,我們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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