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分享/IP/跨平台查詢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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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我今天拿一隻蘋果手機分享網路熱點給朋友的SONY手機,到時候若對方有什麼在網路上違法的行為,我也會被究責嗎?
還有,舉例來說,他手機上有登入GMAIL、FACEBOOK、LINE、蝦皮購物、PCHOME購物、PTT社群平台等APP,若在FACEBOOK上違法要被調IP,檢調單位是否有權要求其餘登入APP帳戶的資料?
或是說在FACEBOOK上有犯罪嫌疑,申請帳戶時是用GMAIL,有辦法這樣跨平台要求GMAIL提供申請時的手機用戶資訊和網路IP嗎?
此外,若他在FACEBOOK上有犯罪嫌疑,然後是用某IP登入,而檢調是否有權要求某IP瀏覽/使用過的所有網站/APP提供的電子足跡?例如他用某IP登入臉書,疑似有犯罪,檢調能要求Mobile01提供該IP的相關資料嗎?
檢調偵辦網路相關刑事案件時是認網路訊號所有人還是手機資訊如IMEI?
最後,若我分享熱點給他—他用公共免費網路疑似有犯罪行為—我再次分享網路給他,我是否會有責任?
不好意思@@
我很憂慮,因為對方疑似在這期間內做了令人擔心的事情QQ
84743978用戶
發表於 2022/09/02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