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獨立權狀之停車位可受管委會之管轄範圍
不動產.土地 其他 409 次瀏覽近期購入新房,由於名下有多部車及重型機車,特別選擇的具有獨立權狀的車位來購買。希望其中的一個位子能夠停放一輛汽車和一部重機(完全不會超出格子且不會影響他人動線因為旁邊也全部是我的位子)。目前遭到管委會反對,且在即將到來的區權會很有可能會制定出一個車位只能停一台車的規定。 買屋前有稍微在網路上做過功課,看到資訊有說獨立權狀的車位比較能夠排除管委會的干涉,只要在不超出格子,不影響行車動線及安全疑慮的情況下停放車輛管委會不能禁止。因此才花了比較多的錢購入較為昂貴的獨立權狀車位。 但管委會表示只要是經由區權人大會多數決決議之事項,一樣可以規範獨立權狀車位主不能一位多停。對此感到沮喪及疑惑,請問這樣沒有侵害我私人財產的使用自由嗎?如果理由只是大家認為美觀的話? 如果最後投票決定只能一車一格,我能否有什麼方式來爭取自己的權益?謝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