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載我出了重大車禍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956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10.1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時車上有三個人,但駕駛跟副駕駛比較嚴重。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在警局門口自撞的,所以一定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的保險公司都有聯絡,就車險(乘客險)沒辦法聯絡,因為車子是駕駛人租來的,不是自己的車。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因為當時駕駛車開很快,我也不知道他當時為何突然煞車,因為車速過快煞車車子就失控打滑了!之後自撞。
六、問題:
因為他載我車禍後導致我無法去工作,更花費了很多的醫療費!我車禍時是裡面最嚴重的一個,也因為我沒有繫安全帶,所以我飛出車外!照成頭皮掀開,左手斷裂,骨盆粉碎性骨折!臉跟身上也有多處縫合跟傷口!請問如果我要提告對方的話,這麼嚴重至少能要求賠償多少?還有我當時無繫安全帶是不是會影響到提告的部分?
5d6646aa用戶
發表於 2019/11/08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