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79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想請問跟前夫離婚後兩個孩子扶養權都歸我,那我能跟他要求贍養費嗎?
但他不願意付贍養費能強制執行扣款嗎?因他工作是領現金

問題:
3b8a6142用戶 發表於 2019/06/24 15:02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6/24 17:17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在您是孩子的單獨親權人或雖是共同親權但是孩子實際上是與您同住的情形下,您是可向對方請求孩子的扶養費用的。
    
    扶養費的核定標準,法院一般而言會參照孩子生活地的縣市消費水平輔以經濟能力、孩子的實際支出做出調整。
    
    在您取得法院判斷對方應給付扶養費用的確定裁定後,您可聲請強制執行要求扣押對方工作的部分薪水(或其餘您知悉的財產),作為扶養費用。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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