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回函疑問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1381 次瀏覽
我收到法院來的拋棄繼承回函,上面主旨寫了准予備查,但下方說明處又寫了一段:法院無法得知之其他繼承人若有因聲請人未陳報而致受損,聲請人恐有損害賠償之責。我想請問為何會有這項說明,因為當初我找不到下一順位繼承人所以書面上有註明「被繼承人雖有其他應為繼承之人,但因不知其住所而不能通知的類似字句。
第二順位與第四順位也就是死者的父母與祖父母皆死亡,剩下第三順位也就是死者的姊姊,但當初辦理資料時,戶政事務所表示沒有法院來的公文無法替我查閱死者兄弟姊妹的資料。
當初我也有致電到地方法院詢問,服務窗口是說主要的資料文件可以先送件到法院,到時候法院會決定要不要補件之類的。如今收到回函卻不需要補件直接准予備查,我主要是擔心說明處又寫了:法院無法得知之其他繼承人若有因聲請人未陳報而致受損,聲請人恐有損害賠償之責。
如果第三順位繼承人因為我(第一順位)拋棄繼承後,沒有收到通知的情況下繼承了債務是否能向我提告,我是否有賠償之責。
25105ee2用戶 發表於 2022/09/21 16:44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2/09/21 23:29
    回覆諮詢(19757)、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
    1、法院的意思就是改名繼承人可能會向您求償
    2、如果有相關問題,可以提供法院的公文,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09/21 19:11
    回覆諮詢(412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2)

    您好:
    
    1.順位在您之後的繼承人原則上於知悉繼承時起3個月仍可辦理拋棄繼承,要對您提告是有其門檻在。
    2.如您有疑慮,較穩妥會建議您把當初送件資料與法院公文提供給律師進行諮詢判斷。
    
    
                         
  • 25105ee2用戶
    發表於 2022/09/22 09:00
    那想請問我在無法通知下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申請的拋棄繼承還准予備查是怎麼回事?不是一定要通知到下一順位嗎?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9/22 09:46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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