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民事庭「證物原本」之疑問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93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之前遭投資詐欺,現已提民事訴訟。

問題:
提告人頭帳戶不當得利及連帶賠償,並以地檢署公文書影本為附件當作證據。
近期收到開辯論庭通知,通知上記載「請攜證物原本到院」;請問當時地檢署公文書寄過來的是「正本」?「原本」是要向地檢署聲請調閱嗎?
5d8bd58a用戶 發表於 2022/09/24 12:50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09/24 13:15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您好
    1、「原本」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原始的版本,所以攜帶您收到的那份公文過去,而不是影印本即可。
    2、本律師處理過很多詐欺案件,並且有成功獲得高額賠償的勝訴案利,因為民事訴訟涉及高度法律專業與訴訟技巧,如果沒有經驗,開庭時會不知道該怎麼應對。
    3、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09/24 14:01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原本即正本而非影本,故法院是請您將曾提供給法院的證據之正本攜往開庭。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9/26 10:05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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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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