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計程車營損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828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1/9/2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都有保險已聯繫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排隊上高架,往前行駛時(滑行前進),前車已停止後車無煞車追撞 六、問題: 後車肇事責任大,但不願意賠償前車營業損失,因為後車要求肇事責任確認才願意賠償,但整個流程加上維修需要快2個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