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其他 其他 1955 次瀏覽事實經過: 您好 我方為房東 租屋契約為2年,之後到期並未繼續簽訂契約,且房客即將搬離 日前在line通訊軟體上,經詢問取得同意後,即清理房客種植之花草 但現在房客卻前後說法不一 並用辱罵性字眼攻擊我們(過程有截圖) 問題: 1.該情況是否符合不定期租約條例 2.房客於搬離後是否需將租屋處恢復交屋狀態(在此意指花草樹木過於茂盛,需請挖土機挖掘) 3.對方以文字說 you are stupid在法律上是否能有求償效益
事實經過: 您好 我方為房東 租屋契約為2年,之後到期並未繼續簽訂契約,且房客即將搬離 日前在line通訊軟體上,經詢問取得同意後,即清理房客種植之花草 但現在房客卻前後說法不一 並用辱罵性字眼攻擊我們(過程有截圖) 問題: 1.該情況是否符合不定期租約條例 2.房客於搬離後是否需將租屋處恢復交屋狀態(在此意指花草樹木過於茂盛,需請挖土機挖掘) 3.對方以文字說 you are stupid在法律上是否能有求償效益
1.依所述兩年租約到期後雙方已合意無續約或繼續使用情形落或意思,應與不定期限租賃無涉。 2.要,如果你是用書店買的租約都會有這條。 3.不知您所謂效益為何?是指能要到很多錢嗎?
1. 租約期滿,房客仍繼續使用而您未為反對,即轉為不定期租賃契約。 2. 需要看租約中是約定需回復原狀或可現況返還。 3. 要看對方在何場合辱罵上開字眼,如果是一對一賴私訊,即無成立公然侮辱的空間。
訴訟曠日費時,還要另繳交裁判費,建議先向區公所聲請調解,若調解成立,實際上和法院判決有相同效力。(惟調解若要成立,通常不可能全拿,這部分要有心理準備)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