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訴後,附加民事賠償狀紙如何提出
其他 其他 474 次瀏覽想請教一下問題 之前跟人打刑事訴訟,前陣子對方一直說要和解,但對方至今仍未通知和解金額(中間已在地檢署開庭數次,且已數月過去)地檢署的人有說要判決起訴或不起訴了 所以我有跟對方說明天我就要打給地檢署~~確定我這裡的部分要請地檢署裁決了! 那請問接下來是只要等法院寄一審需要出庭的通知書就好了嗎? 中間會先收到起訴是否成功的通知單嗎? 確定走法院一審時,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或是提出「民事賠償」的任何狀紙或申請單之類的? 我上網查,只知道地檢署之前刑事開庭的證據會全移轉至法院作判決參考,我不需要再做一份! 但我想知道的是,我接下來要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時,需要準備什麼相關的東西? 再麻煩你們回覆,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