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桃色詐欺,想詢問律師此案例是否能構成背信罪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32 次瀏覽律師您好,我在去年遇到桃色詐欺,對方長達半年以上於網路上假扮女性身分,之後才開始向我借錢、裝可憐說沒錢打疫苗等..及要我投資她,其投資時稱是在合法的球賽網站,我把錢匯過去後,都是其在操作,且對方常常說都贏,賺很多,不斷慫恿我匯更多,讓賺的錢更多,而其在我向對方要求返還匯給她投資的錢時,對方說再給她三天,而之後對方僅簡單說輸光了,一直到過了幾個禮拜才發現對方是男生。 目前案件進入第二次偵查庭,想請問律師。 1.有兩個人分別為犯罪者之老婆及同事,於網路上有長達半年以上沒告訴我,使我相信其女生的身分,能否將二人列為共犯? 2.匯過去的錢若其真的有拿去做其所謂的投資,我損失的錢財能不能拿的回來,我能夠向對方提出背信罪嗎? 3.我能夠向對方要求哪些損失,目前事發已經超過一年了一直到現在,每天都失眠、頭痛、工作也受到了極大影響,前往地檢署的車資、文件準備的費用..都令我非常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