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是房子的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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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美美家人繳清遺產稅後,就會面臨到遺產分配的問題,漮謐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哲希表示,一般來說,遺產要經過分割,從「公同共有」變成「分別共有」,繼承人才能各自處分遺產,而目前有遺囑分割、協議分割及裁判分割三種方式,當中除了由繼承人向法院提起的裁判分割,其餘兩種均由當事人意願自行分配;以協議分割來說,美美所留下的房子,倘若丈夫和小孩彼此已有共識,三人便可向登記繼關辦理分割,此時房屋產權,就會變成爸爸老王,子女小王、小美各持份1/3。
但林哲希特別說明,雖說遺產分割完畢,每個人已持有房屋產權,但接下來該怎麼分配,才是家庭「不能說的秘密」,尤其是過往常見「傳子不傳女」,便引起不小爭議。舉例來說,當小美因出嫁而搬出家裡,房子只剩爸爸老王、小王居住,此時當爸爸要求小美將持份贈送給小王,倘若小美不肯,就會造成親人間齟齬,甚至走上法庭,衍生出共有物處分的問題。
而根據目前法規,共有物處分可透過兩途徑,一種是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出售時的優先購買權,換句話說,若小美不想將持份送給家人,想賣給外人,就必須在出賣前以書面通知其他共有人,若其他共有人願意購買,則必須在接到通知15天內回覆,如此一來,老王和小王就可用同價格、條件優先購買;第二種則是向法院提起變價分割訴訟。常見做法是將透過法院將房屋拍賣,以現金按比例均分給全體共有人;林哲希指出,第一種方法,由於不必上法院,只需繼承人「喬好」即可,實務上較為常見;至於第二種,因交由法院判定,萬一進入拍賣程序,更是所有外人均能參與,因此除非繼承人意見分岐極大,一般不建議走第二種途徑。
所以兩個小孩 以下簡稱AB兩子
若以優先購買權賣給A子
那B子最少還拿得到特留分的遺產的錢嗎
另外這裡的買賣價格 是指以當時的實價登陸作為基準嗎
cdeeafb8用戶
發表於 2022/10/06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