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有寫撤告狀,還可以提出補充理由嗎?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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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們 您好
去年我有提告一件詐欺案,對方以話術誤導我,讓我誤以為他是ok 銀行所派之業務人員,說明該合約為銀行提供之卡費5%低利率方案,且利息3萬元包含在卡費本金內,不需額外付費,讓我在錯誤的資訊下簽訂合約;當下欲重新檢視合約內容時,被告卻直接收起來,說會另外郵寄合約正本給予我檢視,並告知我七日內皆可解約,無須擔憂,就急沖沖地離開現場。後來才知道他是外面的債務整合公司,被騙簽署債務整合合約。當下他有要求我提供信用卡及身份證件供其查驗,且未告知我要進行線上刷卡,而後利用我忙於簽訂合約,無暇顧及他的時候,他以自己的手機私下進行刷卡作業,另用話術誤導我說收到銀行所發送之刷卡簡訊為行員認證代碼,需由他進行輸入及認證方可執行低利率方案,要求我將手機交給他,我也信以為真,才會將手機交給他,事後我查驗簡訊內容才知被盜刷3萬。當天晚上有要求他終止合約,但他說要扣5000元的勞務費,只會退2萬5給我。
後來有請第三方金流公司協助退刷,有退刷成功,因此沒有財務損失,所以在偵查庭的時候有提說要撤告,有簽撤告狀。因為時間也久了,我過去又因服用抗鬱藥物,記憶也不是很好,合約內容,簽了什麼,事情經過也記不太清楚,再加上偵查庭我不知道對方也會在,開庭時一緊張就真的腦袋空白回答的不是很好。
在第二次錄筆錄的時候,警方有告知我對方有匯一萬五給我,我才知道有這一筆錢,當初有問警察這筆錢怎麼處理,警察是說等判決下來再處理,現在對方跟檢察官說有跟我和解,然後拿出終止合約書跟一萬五的匯款當證據,還說要對我提告民事訴訟,造成他們名譽損失。檢察官有問我知道這筆錢嗎,我照實回答不知道,警察說了我才知道,也是警察跟我說先不用處理。
問題一:我撤告了,還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補充理由嗎?
問題二:這筆一萬五是屬於不當得利嗎?我是否要先主動跟對方和解,歸還一萬五,還是等最後的判決下來?如果詐欺案最終獲得不起訴呢?我該怎麼處理?
8d2d578f用戶
發表於 2022/10/12 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