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違約條款
不動產.土地 買賣 440 次瀏覽想問一下有關於買方違約的賠償金問題 買方違反有關「付款條件及方式」之規定者,賣方得沒收依房地總價百分之十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五)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之金額超過已繳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買賣雙方並得解除本契約。 假設總價1000萬 訂簽開10% 工程款5%交屋5% 目前已繳了100萬(10%) 覺得資金調度有問題想去解約 不想再補下期開始要繳工程款5%了 想解約的話,需要再補足50萬(5%)解約金嗎? 有看到網路分享好像有的只扣走已繳的部份,並不用補齊不足的5% 請問大大哪一個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