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費開庭與通知書未收到
債務糾紛 其他 740 次瀏覽事實經過: 民國105年有積欠電信費與違約金,近期電信業者委託的債權公司三不五時打電話來公司要求付款,剛開始有詢問可否分期,債權公司強硬表示不行,說要直接強制扣薪,並且又找公司的會計說要扣薪,後來沒下文,最後一通電話有跟對方表示請法院寄公文,後來又打電話來請我要去開庭。想詢問 問題:1.可否主張按民法第127條第8款適用2年之短期時效抗辯? 2如果主張上面那條,勝訴成功的機率高嗎? 3.目前是對方電話通知開庭時間,但是 戶籍地住的不是家人,所以沒辦法收到,這樣有辦法另外查詢開庭時間的通知書嗎? 4.這個庭有需要請律師去協助嗎? 5.如果請律師去,成功勝訴的機率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