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阻止多數繼承份/人要賣祖厝
遺產.繼承.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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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繼承人中有人要繳稅、有人不繳稅(當中有叫窮、或明明因跟父親同住,順手拿了父親身故後,家裡剩下的幾十萬現金、還有某女兒受父親所託,也不否認有父親生前交代的幾十萬喪葬費)下,明明這些錢湊一湊,加父親身故後銀行的錢與保單價值等,去繳遺產稅是夠的。卻因為擁有這些錢的繼承人,不願意將錢拿出來繳稅,還聯合叫窮不繳的繼承人共已5人,聯合起來謊稱要將祖厝給長子,繼續祭拜祖先與父母,但要求長子去繳交兩百多萬的遺產稅。謊稱繳完稅祖厝給他獨自繼承,繳稅期限內長子因為當時沒這麼多錢,所以沒去繳稅也沒進一步處理,逾期後產生罰金下,房子也被執行扣押。其他5名子女又生氣他們既分不到父親戶頭的現金,與保單價值。這些都扣押抵稅去後,遺產稅仍餘有100萬待繳清。現在長子湊錢想繳清遺產稅尾款100萬,換祖厝解扣押,也承諾不會賣祖厝只因想照父母遺願牌位放家中祭拜。其餘土地均分不變。代書請了全部費用也願意吸收,其餘5人一開始同意如此落幕。結果隔幾天又反悔,不滿意的說這一切~都是長子期限內不繳稅造成的後果,現在獨力繳清尾稅的錢也應該。還要求長子要自己多繳自己繼承的1/5土地與老厝的稅金…那哪有其他5個人用父親身故現金/保單資產繳稅,只讓長子1人獨繳一堆錢的道理?明理人都知道繳稅是所有繼承人的權利與義務,無奈寡不敵眾,現面臨付清遺產稅尾款100萬後,也拿不到祖厝完全繼承權,祖厝解扣押後其他5人甚至有權合力賣掉祖厝,與自己多付的遺產稅追討不回、與沒有交易紀錄的現金支出父親喪葬/院費等,皆無法輕易追討,因為當初實在無法想像後面是這樣。不知這些有法可幫嗎?
1.例如喪葬費/住院費都是長子拿現金數十萬給了弟弟去支付,但如今弟弟跟他不同心未必肯認帳。弟弟與妹妹都有父親身故前的錢,有去套話取得錄音證實可以嗎?這些談法律是不是都沒什麼證據可言?
2.繳完稅可以先僅一人去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跟房子?(繼承人有6個)
3.那如果登記公同共有後,5個繼承人想改同意房子給其中1人獨有,這樣還能找代書辦理分割遺產嗎?還是要訴訟?
4.接下來公同共有土地跟房子,有人要賣有人不賣,只要當中超過半數5個人的繼承份與過半數5個繼承人同意,就可以賣掉房子跟土地對嗎?剩下的那個長子繼承人,只能等他們賣出領錢,跟賣出時優先買回嗎?
cd2d9ff7用戶
發表於 2022/10/25 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