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收到台中的通知書說要到案了解詐欺案但是我沒有做什麼事情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138 次瀏覽
我現在收到台中的通知書說要到案了解詐欺案但是我沒有做什麼事情我只有我朋友叫我辦預付卡換現金預付卡給他們而已
我該如何擺脫這件事情
簿子什麼的都沒有外洩過
ae951984用戶 發表於 2022/11/02 08:29

6 位律師回答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11/02 09:54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時間需配合律師安排,本所有權視案件複雜情況決定是否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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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11/02 09:55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就您所述目前可能會遭檢方以詐欺幫助起訴並且全台各地可能都會分案;您可一併請求合併偵查,後續可能再另遭被害人附帶民事求償(被害人因詐騙所損失金額),有無刑事答辯空間爭取無罪或是和解爭取緩刑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當初對話記錄應妥善保存,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58707464
    line:1129tonycheng
    mail:mybirthdayis1129@gmail.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2/11/02 11:15
    回覆諮詢(19865)、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我是高雄在地刑事律師,擅長詐騙案件。經驗豐富。
    1、您提供預付卡門號,被詐騙集團拿來當作詐騙工具,用該門號來電話詐騙別人,所以您才會被偵辦詐欺罪。因為您有獲得報酬,可能被起訴詐欺罪幫助犯。
    2、本律師處理過不少跟您類似的案件,建議盡快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做筆錄怎麼應對,討論訴訟策略,爭取不起訴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11/02 12:47
    回覆諮詢(1932)、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具體案情,可以加入LINE之後討論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11/02 14:16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並非只有提供帳戶才會構成犯罪,茲將本人擔任檢察事務官及之後擔任律師,就此類案件的心得歸納為下列幾點:
    1.提供帳戶或門號均可能構成幫助詐欺或洗錢等罪名
    提供帳戶會構成犯罪,但門號一樣是應該好好保管不應隨意提供他人使用之物品,實務上與提供帳戶相同,詐騙集團持以詐騙他人,則提供者很可能會認為成立幫助詐欺取財及洗錢等罪名。
    2.實務上一般以『不確定故意』或『未必故意』來說明此類犯罪之主觀要件
    提供帳戶或門號者,絕大部分或許不確定收受者要拿去做什麼,但刑法上的故意不是只有一般人傳統理解的故意(這個法律上叫做直接故意,比如A與B爭吵,A打B,A主觀上【就是A腦袋裡想的】就是要傷害B),還有一種故意規範在刑法第13條第2項,叫做『未必故意』,是指『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不違背其本意,以故意論』,意思是說或許不是知道並想要導致某種犯罪結果,但『應該知道會發生某種犯罪結果』。
    3.建議您儘速預約時間至所詳談,決定具體辯護策略,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胡世光律師 (阿光律師)
    ☆曾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共13年,經驗豐富,深切瞭解一般人面臨訴訟的無助、擔憂,專業、專心、盡全力、親自為當事人處理案件,不假手其他律師,更不會收取委任費後即聯繫不上,且收費合理之律師,進一步資訊可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及粉絲團,若不便約到事務所,亦可透過法律圈網站付費電話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 林冠宇律師
    林冠宇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11/03 04:24
    回覆諮詢(1679)、最佳解答(41)、獲得感謝(256)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與詐欺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如是網友,可能是其持預付卡作為詐騙工具。而提供的預付卡門號因為是用您的名義辦理,才導致您被視為詐欺的幫助犯而遭偵辦。
    
    2.依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3.現在案件還在警詢階段,建議先向律師諮詢確認訴訟策略再前往,也避免導致自己說錯話而陷入不利地位。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您案件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16
    
    我們的專業您看得見,詳細可以參考【我的案例分享】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posts/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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