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問題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587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1/1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右半邊擦傷大 對方腳趾微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沒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闖紅燈撞到待轉機車, 對方無傷車子正常看起來無大礙 六、問題: 請問如果對方當下沒事車子也能正常行駛、如果事後除了估價單以為跟我要求其他算合理? 因我傷勢比較大如果不合理我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