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與該名假冒某放款公司的業務,簽的合約是否有效?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23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11/1藉由Line與我連絡上,自稱是某金融公司的業務,要協助我辦理貸款。約見面後,提供我以下二個方案。
1.辦門號1399/月+貼一台IPhone11 64g手機(市價$24900)+AirPod2代耳機(市價$5290),接著該業務表示公司會收購我辦門號送的手機(但事實上,手機以及耳機給了他們卻沒拿到錢),  Sim卡以及合約目前則是我自行保留

2.佯稱此款借貸APP為自己公司開發,並且只有公司客戶能夠使用該APP。
(目前本人與APP公告的公司確認過,該公司並無此業務員,且也沒有對外跟任何公司合作)

問題:
1.手機門號契約之效力是否成立? 
2.填寫的委託代辦貸款契約上提到,需要付給該業務15%的核貸金額, 契約是否有效?
3.如確定是詐欺,手機.耳機等等,該怎麼處理?
2a8a8124用戶 發表於 2019/11/11 01:19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1 17:34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1.門號是你本人向電信公司辦理,辦理時應該知悉填寫之資料是在申辦門號,故契約有效。若主張遭該業務詐欺,要撤銷意思表示,會受到民法第92條第1項但書之限制。
    2.若契約經過你本人同意並簽署,可能會被認定為有效,但對方似乎未完成契約約定之內容,故無法請求你給付15%之報酬。
    3.針對收購手機、耳機未付錢部分,若對方自始就沒有要付錢而行騙,可能會構成詐欺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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