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訴請增加撫養費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824 次瀏覽
事實經過: 
106年8月我與前妻協議離婚,我們育有三子,我監護兩子,前妻監護一子,雙方同意不向對造
要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由苗栗地方法院調解成立筆錄
109年1月前妻又來訴求爭取我另外兩子的監護權,前妻向法官說他經營個人美容工作室,月收入6~8萬足以負擔撫養三位未成年子女,兩造於法院調解另外兩子給予前妻監護權,撫養費兩造各自負擔一半撫養費8000元x2位,由苗栗地方法院調解成立筆錄
問題:
一 目前前妻以原撫養一位未成年子女改為撫養三位未成年子女為生活造成重大變故為由,還有發生疫情導致經濟日漸縮緊為由向法院訴請我需將撫養費提高為2/3,12000元x2位,請問合理嗎?
二 106年離婚協議時雙方不向對造要求撫養費,現在前妻卻要求增加離婚時的第三子撫養費也需要由我負擔2/3,12000元,另外我還需要補足109年2月開始到現在111年9月的撫養費用總共38萬4000元,請問這合理嗎?
0e11d3d6用戶 發表於 2022/11/16 11:05

5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11/16 11:14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我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2、如果認為不合理,可以委託律師提出答辯狀,並且陪同調解。扶養費金額對方不能提高請求
    3、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11/16 11:19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對方訴請增加扶養費依據所謂情事變更原則為理由,係指扶養權利人之需要有增減,或扶養義務人之經濟能力、身分變動或其他客觀上情事遽變,非協議成立時所能預料,如不予變更即與實際情事不合而有失公平者而言。
    不過若要主張情事變更增加扶養費,須舉證證明「發生無法事先預料、無法歸責於當事人的重大變動,導致自己生活費用急劇增加,若不增加扶養費即無法維持生活」。以此來作為抗辯。
    2.是否負擔第三子撫養費,您當然可以依據106年調解內容作為答辯,然而,106調解內容是雙方都有監護權情形下,如今對方是有三個監護權,情形已於106調解內容不一樣了。此部分是否還有其他答辯空間,需視其他證據資料而定。
    本件有無訴訟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58707464
    line:1129tonycheng
    mail:mybirthdayis1129@gmail.com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11/16 12:42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由一名子女改為照顧三名子女是您前妻所自行爭取,在爭取當下已能預期日後生活變化,能否稱為重大變故不無疑問。再者,在有協議扶養費的前提下前妻尚要跟您爭取109年2月起之扶養費用,亦有答辯之空間。惟具體答辯涉及個案情形,建議您要與律師諮詢進一步確認。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11/16 18:12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調解筆錄成立後依調解內容:「調解另外兩子給予前妻監護權,撫養費兩造各自負擔一半撫養費8000元x2位」辦理,不得片面變更條件。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諮詢。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11/17 11:49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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