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營業稅無法變更成自用
稅務.行政訴訟 稅務 603 次瀏覽去年妹妹在自家開餐廳,當初因為房屋所有權人眾多(祖父過世子孫共19個人繼承),我們姐妹也是繼承人之一,但房子只有我們一家人在住(從小到大,住了50年),因為無法聯繫到其他的所有權人,無法辦理營業登記,但我是土地所有權人,所以妹妹當初是申辦個人戶籍課稅,今年收到土地稅從自用變營業,1萬多變成9萬多,覺得負擔太重,所以決定結束營業更改回自用,結果國稅局竟說改回自用需要房屋所有權人同意,我想請問一下為什麼申請時不用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當初就是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狀),要變更回來時就要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請問這有可以變更回自用又不用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的解決方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