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買賣糾紛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927 次瀏覽小弟我是在網路上經營一間網路賣場 前幾個月收到筆錄通知 發現自己被告詐欺 去做筆錄才知道 有一個男生在網路上認識一個女生 兩人好像相約要出去玩 女方在他們聊天室中說要一起買情侶鞋 就貼上我的賣場 他跟那個男生說 要不要一起買情侶鞋 但是他們是各買各的 男方說好 但是 我後來調閱才發現 我只有收到男生的訂單 沒有收到女生的 後來男方就告我詐欺 懷疑我跟那個女生一夥的 要來騙他錢 可是我真的跟那個女生不認識 做筆錄的時候 我也有提供 當時的訂購紀錄、他訂的鞋子的圖片 還有其他客人的出貨證明 已經收貨證明 也有退款給被害人了 我想要問一下 1.這樣我有構成詐欺嗎、檢察官會不會懷疑我跟那個女生是共犯就起訴我 2.因為沒有女方的資料 找不到女方怎麼辦 3.找不到女方 會不會沒辦法證明我的清白 4 應該是要原告舉出證明說我跟那個女生一夥 應該不是要我自己去證明吧 如果要我證明 我還真的不知道怎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