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管束結婚後有人意圖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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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年前,我老婆跟我因為交友不慎,朋友打人,我們沒動手,最後推給我們,導致我被當成主嫌,我老婆則被保護管束三年,保護管束已經過去兩年還剩一年,我老婆的保護官很討厭我,因為她以為是我帶壞我老婆,所以一直都禁止我們來往,不過我們已經交往六年多,當然其實都還有聯絡,以前我問過各位律師,假設我老婆被保護管束還能跟我結婚嗎,當時大約有六位律師都告訴我,保護管束是一件事,20歲成年人結婚又是另一件事,保護官並不能阻擋成年人結婚,即使被保護管束禁止我們來往也不能阻止或懲罰,於是我們在這個月已經完成結婚登記了,身邊有朋友很小人,意外發現有朋友意圖想藉由保護管束禁止我跟老婆來往這件事,想陷害我們,因為對方發文詢問保護官禁止我們來往,我們卻去結婚登記,而且早已同居兩年,這樣我們是否會有法律的責任,我們會不會被懲處,我想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請問像這種情況,保護官不讓我老婆跟我來往,我們卻已經直接登記結婚了,我老婆的戶籍也已經遷到我家,而且在登記之前也一直有聯絡,並且同居兩年,在沒有違法的情況下,只因為保護官對我個人的偏見,這樣是否能懲處我跟我老婆呢?
3e89bba7用戶
發表於 2022/11/28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