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是結果不合理有方法解決嗎?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140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8.4.2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只有我,肩鎖關節異位,已開刀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有報警,都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行徑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我的路權是慢行,對方是停,但是他並沒有停下再開,於是直接撞我的左側,導致左邊肩鎖關節異位

六、問題:
私下調解一次不成提告先上調解委員會,但因為自己有事情無法到場,請自己媽媽當委託人,但是因為媽媽一個人處於弱勢,被對方保險牽著走,我不到30歲關節已受損甚至動刀,還要開兩次,對方保險總共只願意賠22萬,其中1萬還要肇事者自己賠償,當時我不在場所以不知道會是以這樣的金額賠償,在11/7上調解委員,可以因為我不在現場,金額有機會可以駁回重審嗎?
bbaa9d6a用戶 發表於 2019/11/12 01:46

2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修改於 2019/11/12 10:02
    回覆諮詢(1866)、最佳解答(144)、獲得感謝(615)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除非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否則當事人並無法提起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而調解結果若為雙方當事人合意的結果,縱使事後一方覺得不合理,亦非調解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
    2.至於您提到您當時不在場,然而因為您有委任您的媽媽到場,除非委任有問題,否則不能因為您不在場就可以主張調解無效或得撤銷。
    3.惟若調解筆錄上並未記載雙方捨棄其餘民事上請求,您仍可就金額不足之部分請求對方賠償,建議您備妥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依照實際情況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為宜。。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2 10:22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
    如您母親業獲您合法授權,除有法定事由可提起救濟或有未經和解的部分外,您即受拘束.
    建議您將調解書供律師檢視,並詳述事實,以為您尋求救濟空間.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法律及蒐證建議。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