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跟同志約砲 侵害配偶權
婚姻.監護 離婚 599 次瀏覽律師您好 近期遇下列問題,能否請教各位? 事由: 1.先生性侵女生A ,使對方懷孕拿掉孩子。A對先生有意,借他數十萬,未提告,仍共事往來(有錄音檔) 2.近期發現他與男同志約炮多次(有對話紀錄、互傳的生殖器照片,無性交照片) 訴求: 1. 希望說服A女提告,先生因強制性侵被判刑入獄 2. 以性侵案、隱瞞同志身分、濫交來提告侵害配偶權,取得精神賠償 3. 調解離婚、取得女兒監護權 、撫養費 4. 有匯款證明和對話紀錄 ,無借據 ,可否申請支付命令,討回欠款? 5. 性侵刑事、侵害配偶權、離婚調解、支付命令:這四項訴訟的順序孰先孰後比較有利於我方? 6. 收入高於先生 ,他約炮與性侵是否不得要求分配婚後財產? 7.婚後所蓋房屋,是否納入財產分配? 8.現居地在他名下,是否他可依法要求我遷出? 感謝您撥冗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