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過戶的房地合一稅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213 次瀏覽
您好:
因有借名登記給朋友(就是所謂的人頭),現在刑事判決對方需將借名登記的房子跟名下借款處理掉,對方找家人出面當新所有權人,因為並非真實的買賣,請問:
1.這樣買賣合約上的金額,應該以欠款銀行目前的餘額來填寫嗎?
2.還是用當初的買價?
要如果何處理才符合目前的房地合一稅呢?
ccbd8ca9用戶 發表於 2019/11/12 07:32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1/12 08:08
    回覆諮詢(6811)、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6)

    感謝律師回答
    對方若為不動產真正所有人,應負擔相關銀行貸款以及稅金。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2 10:34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房地稅的買賣價格可由地政士(即代書)協助您確認,
    但您更應注意的是移轉與第三人是否會涉及其他法律問題,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並將相關刑事判決提供律師檢視,
    以確認可否由第三人為新所有權人,及有無其他相關法律問題須處理.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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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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