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書被撤銷後還能再提起調解委員會嗎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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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11/1/1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58歲女性騎車直行,雙側膝部挫傷及開放性傷口,左側手部挫傷
對方88歲女性行人穿越馬路,跌坐在地,據對方報告指出有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無保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我方騎機車直行過程,遭遇對方突然欲穿越馬路,未行走在行人穿越道,突然閃避不及,造成自身摔車受傷,且對方跌坐在地,當下有叫救護車,對方送往醫院,我方晚間自行前往診所就醫。
六、問題:
車禍發生於111/1/14,且於111/6/8赴調解委員會以兩萬元不含強制險調解完成,對方於111/8/11提告,欲撤銷調解書,於11/28法院宣判於予撤銷調解書。
1. 調解書被撤銷,對方是否應退還調解給付的2萬?
2. 第一次調解已被撤銷,我方還能在提起調解委員會嗎?
3. 因調解書被撤銷,對方還能再提起刑事訴訟嗎?
以上問題,感謝各位律師協助
9d2d3d4c用戶
發表於 2022/12/03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