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換輔助人需要向法院申請撤銷輔助宣告嗎
婚姻.監護 其他 705 次瀏覽我有可以證明我的輔助人也就是我二姐以前侵吞我房產,後來我出現妄想的時候賣掉房子,後來在高醫治療一個月就康復出院,但他怕東窗事發就先叫我大姐南蓄意意讓我誤會是幫我保險的文件讓我簽下同意監護宣告的同意書,我大姐的丈夫曾經對我家暴有驗傷單還請到我說不準大陸他家門一步造成我和我大姐二姐感情非常疏離連不小心遇到都會刻意避開對方的眼光,如果我想撤換輔助人請社會局接管擔任我的輔助人的話,還是必須向法院申請撤銷輔助宣告嗎?有什麼方法可以盡量簡化不用花太多律師費呢?或是可以不用經過我正只是要舉證她對我犯罪但不想讓他入獄的輔助人二姐的同意直接從被我二姐控制我的銀行存款裏面扣取呢?去年我申請撤銷輔助宣告官司打到一半要再花兩萬閱卷的時候,我的律師就是直接從我的財產裡面扣取的,現在是否也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