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擦撞後的醫療理賠問題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473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12/2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大礙,但本身有腰椎問題,隨後坐上救護車至醫院檢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方立即報警,隨後進入警局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有保險,我方只有強制險無第三責任險(駕駛者非汽車所有人) 五、事實經過: 綠燈起步未踩油門情況下,我要直行,婦人要左轉但並未打方向燈,導致碰撞到對方摩托車車牌,婦人隨即倒地,下車查看詢問時婦人無大礙,但應本身有腰椎問題繫著護腰,因此站不起來。事後連絡婦人,婦人告知X光診斷書說明,尾椎第四節骨折,需回家平躺休養且不能上班,詢問後續賠償問題,婦人表態透由他方保險公司談理賠。 六、問題:1.本身婦人有腰傷,因車禍導致骨折,需賠全額醫療費嗎? (輕微擦撞不至於導致骨折) 2.無法上班的賠償比例是否有依據可考?如何判斷金額不合理 3.婦人表態透由保險公司談理賠,請問還能有私下和解的餘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