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如果我們當下沒有沒有使用過失傷害 若是要對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316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111/12/1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機車後座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對方左轉撞到我左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