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喪失繼承權可以請公證人公證嗎?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1102 次瀏覽是這樣子的,叔叔女兒與叔叔處不好,之前約5-6年有毆打叔叔,叔叔有聲請家暴令獲准,叔叔因為年歲已大想先立遺囑,並在遺囑內說不給叔叔女兒繼承,不知道可行否?可否請民間公證人公證?
是這樣子的,叔叔女兒與叔叔處不好,之前約5-6年有毆打叔叔,叔叔有聲請家暴令獲准,叔叔因為年歲已大想先立遺囑,並在遺囑內說不給叔叔女兒繼承,不知道可行否?可否請民間公證人公證?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首先,遺囑訂立除了明確表示女兒不能繼承外,建議要寫上民法第1145條第五項之規定。 並且將女兒有虐待、污辱情事等證據資料,都要保存妥當。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58707464 line:1129tonycheng mail:mybirthdayis1129@gmail.com
您好: 喪失繼承權的意思表示並沒有特別規定之形式,故若透過公證人公證遺囑的方式應為可行。倘不知遺囑內容應如何始可保障繼承人、被繼承人權益,可考慮諮詢律師確認。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與繼承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民法第1145條第五款規定: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2.建議可以委託律師先撰擬遺囑,再持遺囑去公證。 本事務所有合作的公證人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您案件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16 我們的專業您看得見,詳細可以參考【工商時報的獨家專訪報導】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blogs/764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時間需配合律師安排,本所有權視案件複雜情況決定是否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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